
心理咨询师证书资格要求标准最新规定文件
总则
为了规范心理咨询师的职业行为,提高心理咨询师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保障心理咨询服务的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职业资格制度的要求,制定本标准。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心理咨询服务的专业人员。
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心理学、教育学、医学等相关专业。
(3)具有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2年的经历,或者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等相关专业的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1年的经历。
2、专业知识和技能
(1)掌握心理学、教育学、医学等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和理论。
(2)熟悉心理咨询的基本方法和技巧,具备较强的心理咨询能力。
(3)具备良好的沟通、倾听、表达、观察、分析和判断能力。
(4)具备一定的心理评估、诊断和干预能力。
(5)具备一定的危机干预和心理疏导能力。
3、实践经历
(1)具备一定的心理咨询实践经验,能够独立开展心理咨询工作。
(2)具备一定的心理咨询案例积累,能够处理各种类型的心理咨询问题。
(3)具备一定的心理咨询团队协作能力,能够与其他专业人员共同开展心理咨询工作。
4、职业道德
(1)遵守心理咨询师的职业道德规范,尊重求助者的人格和权益,保护求助者的隐私。
(2)诚实守信,对求助者负责,对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服务质量负责。
(3)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为求助者提供高质量的心理咨询服务。
资格认定
1、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表;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3)工作经历证明;
(4)心理咨询师培训合格证书;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认定程序
(1)申请人向所在地心理咨询师协会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2)受理申请的机构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3)审批通过后,颁发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
监督管理
1、心理咨询师应当定期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2、心理咨询师应当接受心理咨询师协会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管理。
3、心理咨询师协会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定期对心理咨询师的执业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资格要求的心理咨询师,依法予以处理。
附则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心理咨询师协会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解释。
心理咨询师证书资格要求标准最新规定文件,旨在规范心理咨询师的职业行为,提高心理咨询师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保障心理咨询服务的质量,本标准对心理咨询师的基本条件、专业知识和技能、实践经历和职业道德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并明确了资格认定、监督管理等程序,希望广大心理咨询师能够严格遵守本标准,为求助者提供高质量的心理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