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证书补办流程
了解补办条件
1、申请人须为已取得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2、申请人的证书遗失或损毁,无法正常使用。
3、申请人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准备补办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的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3、申请人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的工作经历证明(如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劳动合同等)。
6、申请人的培训合格证明(如参加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培训课程的结业证书等)。
7、申请人的申请补办报告,说明证书遗失或损毁的原因,以及补办证书的必要性。
提交补办申请
1、将以上准备好的补办材料提交至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其指定的补办机构。
2、按照规定缴纳补办费用。
3、等待审核结果。
审核通过后领取新证书
1、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领取新证书。
2、领取新证书时,需签署《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证书补办承诺书》,承诺对新证书的使用和保管负责。
3、领取新证书后,原证书自动失效,不得再使用。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提交补办申请前,应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申请人在领取新证书后,应妥善保管,避免再次遗失或损毁,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新证书遗失或损毁,将无法再次补办。
3、申请人在从事心理咨询工作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为求助者提供专业、规范的心理咨询服务。